集团公司1个女职工集体和4名女职工受省财政厅表彰
日前,青海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下发关于表彰厅机关及监管企业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经集团公司推荐,省财政厅评选,集团公司1个集体和4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集团公司财务部获得“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张宏宁同志获得“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王延莲同志获得“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张晔同志家庭获得“最美家庭”荣誉称号,吴婷同志获得“孝老爱亲”荣誉称号。
表彰决定指出,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妇女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本职岗位,锐意进取、尽责担当、奋发有为,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尤其在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团结一心、勇挑重担,舍小家、为大家,履职尽责、勇于创新。号召广大妇女干部职工要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她们岗位建功、争创一流的敬业精神,学习她们创新创造、勇挑重担的奋斗情怀,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集团公司转型发展中贡献力量、创造新业绩、彰显新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