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满足小微企业承揽政府采购项目时的融资需求,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小微企业融资获得率特推出“政采保”产品
单个项目贷款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政府采购中标合同金额的80%(20%为自筹资金);
专项担保授信金额一般不超过中标供应商近一年承揽的政府采购中标项目的总和的80%。
年度担保授信期限一般为1年;单笔担保期限一般与中标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周期相匹配,最长不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后2个月,并和合作银行贷款期限保持一致。
担保费率根据对客户融资担保期限的不同按以下标准执行:担保期限三个月(含)以内的按担保金额的0.25%收取;担保期限三个月(不含)至六个月(含)的按担保金额的0.5%收取;担保期限六个月(不含)至一年(含)的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担保费一次性收取,客户提前还款不予以退还。
参与政府采购业务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合同)的小微企业
企业需提供的的资料主要有:贷款(授信)担保申请书;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我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