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况

投标保

01 产品/服务简介

“公开招标时,招标人为避免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撤标、悔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制约投标人行为。投标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替代形式,可大幅降低企业投标的资金占用成本;电子保函是基于“互联网+”思维构建的担保业务系统,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投标全流程线上化,覆盖在线投保、审核、支付、出单、退保、理赔、发票申请等。投标人申请保函、招标人后续索赔均十分便捷,既可有效纾解投标企业资金压力,也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02 金额

按照《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投标保函额度不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2%

03 期限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一般不超过4个月,电子保函一般不超过90天,自开标之日起生效

04 费率

投标担保金额的0.3%一次性收取,最低500元,零保证金

05 服务对象

主要针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所有公开招标时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采购、产权交易、矿权及土地交易等在进行公开招标的投标人

06 申请条件

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准入的投标客户,主要对投标人经营资质、经营范围、法人信息等资料进行相关审查;

  1. 分离式保函
    通过银行开立,按照投标担保金额的0.3%一次性收取,最低500元,零保证金。
  2. 直开保函
    通过我公司直接开立投标保函,按照投标担保金额的1%收取,可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浮动,不得低于投标担保金额的0.3%,最低500元。保费需一次性收取,零保证金。
  3. 电子保函
    通过青海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向我公司申请电子保函,按照投标担保金额的0.3%一次性收取,最低500元,零保证金。”

07 所需申请材料

(1)申请人提供《招标公告》《招标须知》等招标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4)资质证书(企业资质类别、等级,有效期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公司资信情况信息;

(6)《保函申请书》(附件1);

(7)我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