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银保”是指由政府出资设立融资担保基金,该担保基金及我公司向借款人提供担保增信、合作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政府、担保公司、银行三方按照一定风险比例承担相应风险的业务产品
信贷业务单户单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家庭中只能由一名成员办理此业务;关联企业(认定标准一是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超过25%;二是两家企业都被第三方企业占有25%以上的股份,则这三家企业互为关联企业;三是一方向另一方借的资金超过自己的总资本50%以上,或一方企业借贷金额有十分之一以上是另一家企业做担保的等等。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不超过三年
不高于1%
该产品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农牧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
该产品申请主体需要满足信用情况良好、经营状况基本正常。符合银行贷款制度及产品规定的相关条件
(一)申保人的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申保人基本情况的描述、贷款的金额、用途和期限,经营状况、还款来源及还款方式等;同意申保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二)申保人的基本材料,包括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基本户账户信息、公司章程(含修正案;以工商备案查档用印为有效)等。
(三)申保人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征信报告(申请书提交30日内);
(四)申保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配偶)身份证明、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等。
(五)申保人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未经审计应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的必须提供数据相关科目明细)。申保人成立不到二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
(六)申保人的收入证明,包括银行流水、完税证明、购销凭证等。
(七)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