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家法律允许的企业法人机构或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客户,以借款人收入为主要还款来源,以不动产抵押担保为主,其他担保方式为辅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其用途为借款人日常流动资金周转。
最高500万元
1~12个月
年化10%~LPR利率的4倍之间
省内小微企业、自然人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在省内常住证明;
2.品行良好,信用记录符合公司容忍要求;
3.在省内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
4.能提供公司认可的不动产抵押物及其他保证措施,并可办理合法合规的抵(质)押担保手续。
1.贷款申请书;
2.借款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
3.企业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征信报告;
4.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配偶)身份证明、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
5.近三年借款人《财务审计报告》及近3个月财务月度报表及报表附注;
6.借款人主要上游供货(施工)合同及下游销售(订购)合同;
7.借款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情况详细说明;
8.抵押担保方式需提供抵押物清单、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有处分权人的身份证明。保证担保方式需提供担保公司出具的同意担保的相应文件9.我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