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况

商信贷

01 产品/服务简介

本公司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业务。

02 金额

最高500万元

03 期限

1~12个月

04 利率

年化11%~LPR利率的4倍之间

05 服务对象

省内供应链商圈内个体工商户

06 申请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经本公司个人信用等级评定为“A+”及以上的中国公民,有较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口碑,为其经营业务的实际拥有者或控制人;

(二)借款人年龄和贷款期限相加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三)借款人为小企业主的,其家庭资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元,其中实物资产不低于50万元,在西宁市或海东市内有固定的居所;借款人为小企业主之外其他自然人的,要求至少应有一年以上行业经验,贷款对象和所支持行业符合国家政策并具有较好发展前景;

(四)具有西宁市或海东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住所及联系电话;

(五)能够提供证明其贷款合法用途的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购销合同、合作协议、装修合同、购销发票等;

(六)若小企业主所经营的公司已在我公司申请用于公司经营用途的贷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控制人或股东不得在我公司申请相同用途的个人经营性贷款;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07 所需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资料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明和婚姻证明及个人征信等。

(二)经营资料,一般借款人提供以下资料:

(1)近半年银行流水记录、其它财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证、机动车登记证、金融资产凭证)等一项或多项足以证明借款人收入和经营情况的材料,必要时提供个人所得税单和缴纳社保记录;

(2)贷款用途的证明材料,如交易合同、采购协议、投资项目说明及成本收益测算等资料;

(3)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担保资料

(1)以房屋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抵押房屋共有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含承租人)出具的同意设定抵押权的书面证明、我公司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所抵押房屋出具的评估报告或询价报告;

(2)以法人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能够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的财务报表等资料;

(3)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